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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巧解执行难案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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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10 06:19: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铜山法院执行法官曹子恒收到一面印有“情暖人心 倾心为民”的锦旗,与以往不同的是,这面锦旗竟然是被执行人王某送来的。

据悉,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刘某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刘某受伤。事发后,刘某家属到某保险公司申请垫付抢救费1.6万余元。因刘某及王某未按期归还垫付款,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偿还垫付款项。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给付保险公司垫付款5000元,刘某给付保险公司垫付款1.1万余元。因王某未按期给付执行款,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曹子恒带领干警前往到王某家中释法明理,王某是四级残疾,常年拄拐,王某妻子是二级残疾,瘫痪在床,生活非常困难。听王某阐述完家中的具体情况后,曹子恒陷入沉思,作为被执行人的王某应当履行生效判决,但现实是其本人生活困难根本无力支付。随后,曹子恒走访当地村干部及网格员了解情况,村镇两级出具了王某家是当地贫困户、低保户的相关证明。

鉴于王某主动配合执行的良好态度,从有效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认为,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为彰显人文关怀,曹子恒积极组织双方展开协商,努力寻找最佳处理方案,保险公司在了解情况后,对被执行人王某的家庭状况表示理解。在曹子恒的不懈努力下,经多次沟通协调,保险公司最终同意撤销本次执行。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曹子恒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被执行人王某感受到了法院人性化的执行措施,对执行法官尽心尽力、无私奉献的辛勤付出表示认可和感谢,也有了被执行人为法官送锦旗的佳话。


 
责任编辑:李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