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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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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27 14:10:16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人民陪审员任免计划,铜山区司法局、铜山区人民法院、铜山区公安局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随机抽选方式,经法定程序,确定26名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

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铜山区司法局、铜山区人民法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署真实姓名。公示受理部门:铜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地址: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B1124室,电话0516-83103979;铜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铜山区长江路铜山区人民法院715室,电话0516-80262672。

 

附件:2023年铜山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

 

 

铜山区司法局  铜山区人民法院 铜山区公安局

2023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