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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4月8日-铜山法院依法追赃挽损 护航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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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8 10:49:05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针对侵害企业生产经营的刑事案件,徐州市铜山区法院在依法惩治犯罪分子的同时,重视为企业追赃挽损,依法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4月3日,江苏某农牧公司总经理将一面印有“高效断案解民忧,公正执法扬正气”的锦旗送到该院张双华法官手中,对法官主动作为帮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

2023年年初,被告人李某在担任该公司主管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应发放给农户的补偿款及工人工资占为己有,还私自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将管材变卖获利。经核实,被告人李某职务侵占单位共计57万元。考虑到该公司为农牧公司,被告人职务侵占的钱也是事关农业、农民、工人工资的要紧事,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双华结合刑事审判中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规定,以退赔、退赃从轻处罚情节作为该案的切入点,通过多次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量刑情节,积极引导被告人及其家属通过退赔职务侵占的款项,主动弥补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最终,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被告人李某的家属筹集款项主动退缴所有的违法所得,为农牧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张 曼 李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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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