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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学习找差距 | 一个背影、一次走访、一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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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29 17:28:30 打印 字号: | |

2023年7月至11月,我在铜山法院民二庭跟班锻炼,来此之前我便听说这里案件数量大、种类多,涉及商事纠纷、民间借贷、执行异议、破产审判……而我又缺乏民商法的实践经验,所以担心短期内找不到工作节奏,于是第一天我就跟陈琪庭长表达了这一担忧,陈庭跟我讲了很多工作思路和建议,但现在回想起来,更重要的还是他在日复一日工作中的言传身教。借此活动契机,我想用自己跟班陈庭长的几则“小事例”,记录跟班期间的“大收获”。

从审判席到旁听席

我对陈庭印象最深的画面是一个“背影”。在一起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双方矛盾较大,且涉及大量利害关系人,遂组织各方举行听证。听证时,不仅原被告对抗激烈,部分旁听人员同样情绪激动,数次插话打断,甚至违规录像,导致听证进程受阻。

正当我不知如何处理时,身后的审判席传来脚步声——陈庭走了下来,站在原被告之间、旁听席之前,像一名苦口婆心的老师,向当事人细致地说明案情和法理,喧嚷的法庭才得以平息。

我看着陈庭长的背影,便发觉他虽走下了头顶国徽的审判席,但作为一名法官的权威却不减反增。体悟到消弭与群众物理上的“距离感”,也是赢得心理上的“信任感”的重要方式。

于是我也“照样学样”,努力通过“走近”换来“真心”。在一起涉及死亡赔偿金的纠纷中,逝者的几位子女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虽然案件并不复杂,但考虑到诉争双方系同胞之亲,为最大限度取得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理解,我主动来到原告家中,一边拉家常、一边耐心地释法明理,果然取得了比庭审现场更好的沟通效果。

经验不如看见

管辖权异议在一审案件中比较常见,也是被告常用的诉讼策略之一。在一起管辖权异议案件中,被告主张其主要办公场所已由铜山区搬至徐州经开区,应由经开区法院管辖。

但我通过查阅送达报告和关联案件发现,本案的起诉书和受理材料均已按照铜山区地址成功送达被告,而被告的管辖权异议书亦未载明有效联系方式,且去年一起涉及同样原、被告的关联案件已在我院审结,于是我倾向于认为该异议属于被告的诉讼策略。而陈庭则建议我组织一次听证当面核实,但被告在送达成功后仍未到庭,原告则提出被告在经开区的地址仅是仓库,其主要办公场所仍在铜山——这让我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

就在我信心满满时,陈庭却告诉我:“不要根据经验轻易下结论,眼见为实,你去这两处地址看一下吧。”经过实地走访,我才发现被告的确刚把主要办公场所搬至经开区,原本位于铜山的地址已改为一所学校,而原告对此尚不知情。虽然由于管辖权恒定的有关规定,本案仍由我院管辖,但正是在陈庭的谨慎和坚持下,本案才得以作出准确的事实认定。

会议室的空调

办公室的灯光

由于单位的空调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因此,漫长夏夜里加班便需要忍受“存量冷气”褪去后的炎热。有天午饭闲聊谈及此事,陈庭脸上却闪过“傲娇”一笑,神秘地告诉我:“会议室的空调是独立运转的系统,下班后空调一开,嗬!可凉快啦。”自此,我和陈庭共同度过了一段在会议室蹭空调、看卷宗、写文书的时光。

立春过后,天气没那么热了,但天色也晚得早些,因此披星戴月便成了常态。当我每次以为自己已经走得很晚时,总能看见民二庭的许多办公室依然灯火通明,而陈庭几乎总是最后一个离开。有几次我抱着“较劲”的心态想“熬”到最后,等锁上门、走到电梯旁,却发现陈庭办公室的灯光依然亮着。我想,正是我们法院多开了几会空调、多亮了几时灯光,才让当事人少了些等待和焦虑。

跟班学习期间,陈庭很少正襟危坐地传授我抽象的工作理念,但他身上许多鲜活的事例和耐人寻味的细节,总能让我找到自己的不足。我希望能将跟班学习的收获内化为成长的养分,不断提升自己司法为民的工作能力。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