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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5月7日-保全调解 加速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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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07 14:54:12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彭懿 记者 王晓红)近日,徐州铜山法院采取“保全+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促成双方企业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兑现。

原告某电力公司与被告某置业公司签订了配供电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实施电力工程。后双方产生矛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付款项,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被告认为原告没有完成全部项目范围内的通电送电,不满足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条件。

案件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保全了被告置业公司两千多万元的款项。承办法官刘振亚立即组织当事人质证,根据认定的法律事实,归纳双方矛盾焦点,认为双方之间矛盾仍有斡旋空间,可以通过调解促进双方和解,实现企业继续合作,完成后续工程。通过刘振亚不断地质证引导和多次细致调解,原告自愿放弃了利息主张,与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此次纠纷化解仅用时3个月,法院按照调解协议向原告支付了第一期工程款项1600万元,剩余700余万的款项亦将按约定在4月底前付清,解决原告公司资金周转的燃眉之急,提高了被告公司工程后续建设的施工效率,大大节约了企业的诉讼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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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