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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5月27日-铜山:法官与“特聘庭长”携手解开叔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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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岳  发布时间:2024-05-27 10:33:24 打印 字号: | |

日前,铜山法院茅村法庭调解了一起叔叔状告亲侄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原被告双方系叔侄关系,2012年年底,因原告年龄较大,家中土地较多无力种植,遂与被告换成面积较小的承包地种植,由被告每年补偿原告多出面积的差价。多年前,被告开始在涉案土地上种植葡萄,建起大棚并打了水井,还建有用于看护的房屋。今年年初,原告突然要求被告返还土地,被告因建设投入的成本较大不同意返还。一气之下,叔叔将侄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土地。

初步了解矛盾起因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这个案件看似很小,却关系到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于是邀请该村书记、茅村法庭“特聘庭长”张桂礼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法官与张书记先后两次入户调解,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意见。原来,村里有人“传闲话”,说原告没有儿子,唯一的女儿也嫁到其他镇了,土地现在被侄子占着,原告百年之后土地就得归他侄子所有。原告因听信他人风言风语,遂要求被告返还土地。被告得知叔叔想法后沉默了许久,说原告是他亲叔叔,他是真正关心原告并时常照顾原告生活,按照当地风俗,侄子也是半个儿,他以后还要给原告养老送终的,但原告竟然这么轻易相信别人的猜测,让他感到很心寒。

考虑到双方情绪激动,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巧借“特聘庭长”外力,兼顾情理和法理,一起苦口婆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一上午沟通调解,被告当庭表态,无论到什么时候土地都是原告的,即使哪天原告不在了,土地也是原告女儿的。双方最终都消散了怨气,原告当庭撤回起诉。法官与“特聘庭长”携手,既解“法结”,又解了当事人“心结”。吴 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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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