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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8月13日-耄耋老人的手写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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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13 11:00:30 打印 字号: | |

 □本报通讯员 李梦瑶 本报记者 王晓红

        近日,徐州市铜山区法院收到一封来自耄耋老人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流露出老人讨回欠款的激动心声,表达了对法院工作及执行干警宋夫港的高度认可。

八旬老人刘某与包某合同纠纷一案中,包某购买老人房产后又将房款借走。2016年经法院调解后,包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故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次线下调查、网络查控,却始终未有包某下落和相关财产线索,但一直未有进展。

今年7月初,法院收到线索称被执行人包某驾驶物流车辆出现在某处,宋夫港紧急带队前往目的地。经过三个小时等待,车辆虽回到物流中心,但驾驶员却已换人,经询问得知包某已在中途下车,执行干警深感遗憾的同时,也感受到了被执行人的狡猾。

7月27日上午,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称包某在徐州某小区附近出现,为防止被执行人再次逃脱,决定采用“干警驾驶私家车着便装先行查找,警车和法警在后等待出击”的执行策略。

当天下着大雨,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搜索,执行干警发现了包某驾驶的豪车,随后在周围摸排、等待,最终在下午四点零四分发现包某并将其拘传到法院。

执行干警向包某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包某仍然狡辩,称自己没有财产。面对包某的敷衍态度,宋夫港向其释明拒执罪相关规定。因被执行人有一定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性质恶劣,法院决定对包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处以罚款3万元。

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包某的态度终于松动,截至当晚八点,包某分多次将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罚款等共计27.5万元汇入法院账户,这起案件历经八年终于全部执行完毕,申请人刘某向法院寄来感谢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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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