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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10月29日-“法官+代表”联合调解烦心事
——铜山法院“代表联络工作站”建成社情民意“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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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29 11:12:11 打印 字号: | |

  □本报通讯员 李梦瑶 本报记者 王晓红

          近年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发挥代表来源广、威信高、专业能力强的优势,建立健全常态化“法官+代表”联合调解模式,针对性邀请“专家型代表”参与熟悉领域案件调解,妥善解决了一批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实现涉诉矛盾纠纷源头性预防、实质性化解。

“我们将始终坚持把代表联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聚焦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司法能力、推动社会治理三个维度,完善代表联络长效工作机制,助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姬广勇如是说。

感同身受

解开126名业主之“结”

“这位调解员说到我们心里了,我们愿意支付物业费……”近日,一起业主撤销权纠纷在铜山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唐美侠的调解下,顺利达成和解。

如此有“说服力”的调解员唐美侠,同时也是铜山区人大代表、徐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2019年初,铜山某小区业委会与案外人徐州某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后又于2019年底签订补充协议,决定收取门面房物业费。对此,该小区业主王某等人提出异议,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上述《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对立情绪也进一步激化。

物业纠纷看似“小案”,但因关乎居民切实利益、涉及人数众多,一旦处理不当,“小案”可能激化为“大事”。为找到矛盾症结,从根源上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铜山法院立案后邀请唐美侠参与调解。

在调解现场,唐美侠依托其丰富的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努力对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日常矛盾冲突进行调和,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从开始的“针尖对麦芒”到后来的握手言和,在法官和代表不懈地努力下,126名业主陆续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

为凝聚多元解纷合力,2023年初,铜山法院更新升级“代表联络工作站”,邀请人大代表深度参与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解、就地解、实质解。

“根据案情需要,邀请不同领域、不同专业背景的专家型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将法官的法理优势和代表的专业优势有机结合,三年来,人大代表协助成功化解疑难复杂纠纷100余件。”该院办公室负责人、审管办主任吴磊介绍道。

抽丝剥茧

化解3100万元工程款之“争”

尽量避免企业因涉诉、财产保全而陷入经营困境,是铜山法院办理涉企案件中始终秉持的准则。

“感谢法官和孟奇峰代表的倾力调解,帮我公司解决纠纷,减轻诉累,实现共赢!”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李某激动地连连道谢。

这是一起建筑公司与置业公司的合同纠纷,某建筑公司起诉索要3100余万工程款及违约金并申请保全,铜山法院依法保全了某置业公司3100万元存款。

“我们愿意支付工程款,但工程目前存在质量问题,急需这笔钱用来维修和补偿,否则会造成严重后果。”某置业公司负责人张某表示,“我们将提供名下21套房产作为反担保,希望法院尽快解除保全。”

本案双方已合作多年,按理说有调解的可能。然而,建筑公司却对置业公司提出的担保置换申请置之不理,案件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一方面与当事人进行耐心沟通,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解,通过“背靠背”调解,力争互相理解难处;另一方面主动与区人大代表、江苏荣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孟奇峰联系,邀请其发挥专业优势共同参与调解。

“如果是对解冻的款项不放心,可以解冻到徐州市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维修补偿,化解信访矛盾。”孟奇峰代表以多年行业经验,帮助双方厘清矛盾焦点,建议双方考虑诉讼成本在内的多种因素,从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角度综合考量。

经过法官和代表的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法院依申请解除了财产保全。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和人大代表还向涉诉企业提供经营风险提示,帮助企业在今后生产经营中防范法律风险。

换位思考

解决4户近邻多年之“痛”

“这样的调解我们还是第一次见,也深深感受到法院为了民生问题所作的努力!”在铜山法院的律师调解室里,因门前扩建引发的三起邻里纠纷得到了有效解决,当事人竖起了大拇指。

原被告因陈年琐事素来不和,后因被告李某在自家院墙外搭棚,影响了三户邻居出行,双方矛盾升级,甚至出现肢体冲突。接到案件后,法院考虑到相邻纠纷情理交织,邻里矛盾不能“一判了之”,决定将三起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同时启动“法官+代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邀请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市人大代表、江苏尊鼎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桓轶参与调解。

“你自己看看,路被你堵上了,我们怎么过?”“我又没堵死,你是有多胖,这都过不去?”调解现场,原被告依然各不相让。

桓轶代表认真倾听诉求,并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分析双方当事人各自难处和实际情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把情理和法规“掰开了”“揉碎了”讲给双方听。

在法官和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明白打官司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目的,邻里之间应当坐下来沟通,和谐互助才是相处之道。最终,经过艰难的调解,三起案件的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和解,被告承诺拆除棚子,原告则对之前的过激言行表达歉意。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据悉,铜山区法院专门设置律师调解室,联合区司法局制定律师调解室工作运行细则,择优选任具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的15名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将律师的专业性、代表委员的人民性有机结合,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分析案情,释法明理,妥善化解了一批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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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倩